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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花都区2016年度 优秀文艺、新闻、出版作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06 16:25     【 字体:   】

  根据《花都区2016年度优秀文艺、新闻、出版作品奖励办法》的规定,花都区2016年度优秀文艺、新闻、出版作品评审结果于2017年11月6日—12日在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uanglitouzi.com/)信息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反映获奖作品和个人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可采取来访的方式向花都区优秀文艺、新闻、出版作品评审小组办公室举报。如反映情况属实,评审小组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其五年之内不得参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联办公室(地址:建设北路69号市政大厦11楼)。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如遇周六、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钟图嘉    联系电话:020-86832746  

 

                     花都区优秀文艺作品表彰奖励评审小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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